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gx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7-27 18: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7月2日

    相关链接:《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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