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9月15日湘潭市政府出台了《湘潭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有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创建为省、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制造单元给予10-100万的补助;对在生产线、关键工序推广应用机器人、数控机床等关键技术装备实现增效显著的智能化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智能产品给予5-10万元/个的补助;供应商为工业企业提供诊断和解决方案服务经组织实施,并取得实效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补助。
2.金融机构对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优先放贷,并给予优惠利率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取得实效经认定后按不超过当期LPR利率予以贴息(年贴息资金总规模不超过500万元,给予每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充分发挥湘潭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基金作用,鼓励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开展智能制造和智能化改造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强智造谷基金运营,协调各出资人增加实缴资金,优先投资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经济社会效益好、减员增效显著的智能化改造项目;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制造设备供应商通过设备租赁等模式为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3.积极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智能制造方面基础知识培训、技术交流、外出学习考察、创新产品研讨和推介,引导企业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运用和推广;分行业、分层次重点支持具有行业代表性、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预期效果显著的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并形成经验在全行业示范推广。
三、政策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并实施智能制造和智能化改造的工业企业,以及为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服务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四、智能化改造概念
本《办法》所指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以提升产品(装备)智能化水平为目的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以提升企业运营管理、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环节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为目的的智能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制造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制造过程整体类改造项目。
五、实施时间
该《办法》自2020年9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