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制造强省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8年,我厅无新增行政许可项目,没有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减轻省内船舶企业制度性成本,我厅已向省审改办提出了取消“船舶生产许可和设计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此外,我厅切实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各项要求。一是完成全部填报发布工作,所有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都填报发布完成,达到100%填报、100%发布。二是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信息。在省编办的指导下,经过多次修改,我厅发布的所有服务事项消除了服务信息条款模糊的问题,详细列明了各类办事要素。三是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根据“四办”的工作要求,我厅将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大厅,实现全程网上办理。2018年,我厅在网上受理事项111件,办结78件,另33件正在办理中;受理咨询94件,回复94件,回复率100%。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我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一版)于2015年2月1日起公布施行,涉及行政权力161项,职责141项。2018年4月,我厅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形势发展要求,对执行的省级保留的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准备待省审改办审核后报省政府重新公布。2018年8月,根据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我厅再次对现行权力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调整,并将所有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形成了网上办事指南,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网络清单化管理。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8年,我厅在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上继续推进。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南)管理和运用试行办法》要求,做好信用信息统一归 集公示和开放共享工作。目前,我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均已通过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信用湖南网”等网站。全年共推送行政许可信息30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做到了应报尽报。同时,我厅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要求,并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信用信息推送到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2018年,为推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更好地在湖南省境内实施,我厅先后向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案》和《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案》列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的请示。同时,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办理工作。对每一件征求意见稿都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组织相关处室讨论协商,经分管厅领导或厅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反馈书面意见。年内共办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湖南省铁路专用线条例(草案)》等立法征求意见14件,无一迟报漏报。
(五)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我厅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坚持“有件必审”,从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全面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登”、“应登尽登”。2018年,共向省政府法制办呈送规范性文件登记12件,已办结10件。全年未收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申请,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因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被补正纠错的情况。
(六)认真进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对我厅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数次专项清理。一是根据《关于报送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及规章文本的函》的要求,对由我厅起草或执行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梳理,经梳理,上报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文本3件。二是根据《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本厅制定的和本厅起草的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发现,我厅没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产权保护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需要废止、修改或已废止、已修改。三是根据《关于报送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要求,组织对我厅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含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发现,我厅没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而需要废止、修改或已废止、已修改的情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七)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我厅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相关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听证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公开听证。2018年7月17日举行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听证会。会议由委总工程师黄学工主持,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到会指导。各有关行业的18名听证代表参加会议,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红网等媒体进行了全程报道。听证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过厅机关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听证公告,公开产生听证代表,提前送达听证资料,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及时向听证代表及社会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八)提高专家论证质量。
我厅高度重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注重听取专家的专业意见,吸纳专家的专业智慧。在修订《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决策事项时,均采取组织专家论证会、发放专家征求意见函的形式,认真对决策方案草案进行了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决策方案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九)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厅严格执行《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前置程序,对制定《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并提供书面意见作为厅务会决策依据,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进行。
(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我厅切实贯彻《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按照厅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了以厅法规处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的5人省工信厅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一年来,我厅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履职,成功代理了原告刘某民起诉我厅行政不作为一案并胜诉,为推进我厅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我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厅务会讨论,并由厅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了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监督。
我厅认真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规定,切实遵守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相关程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证据收集、举证、采信、排除等证据规则,全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对所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先进行法制审核,依法适当进行裁判,有力维护了工信领域法律权威。在工作实践中,通过案卷评查、现场检查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对全省工信系统各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我厅结合近些年工作实践,及时对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更新,并于2018年8月份重新编制印发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经信法规[2018]310号),新基准已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厅没有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也没有产生不良影响或被媒体曝光现象。
(十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我厅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列入全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重要内容。2018年,共分两批向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报送了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的20名参考人员名单(含省本级12人,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8人),共有12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工作调研及督查,对各市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坚决杜绝临时工执法、非公职人员执法、执法不出示证件等现象。
(十四)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18年10月11日—12日,我厅在长沙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对参加创建2018年度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活动的行政执法机构、参加复查的示范单位等经信系统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案卷评查。以案例讲评指导、分组交叉互评、集中汇总点评的方式,逐一对参评的32件案卷进行评查,专门下发评查通报,着力指出不足,通过案卷评查的倒逼和激励作用,促使行政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018年,我厅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狠抓监督主责落实。组织召开2018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厅领导、厅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支部党组织书记向厅党组书记、厅长曹慧泉递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廉政谈话、签字背书、述责述廉、书面报告、通报曝光等制度,用制度强化约束、规范落实、督促整改。二是突出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等精神,组织学习《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观看《忠诚与背叛》、《铁纪强军》等廉政警示教育片,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法纪和廉洁意识,组织开展新任处级干部廉洁谈话、初任公务员党纪条规教育等活动;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各类问题通报,将“三湘风纪”典型案例通报列入支部及各级党组织廉政教育内容;紧盯传统节假日、婚丧嫁娶、干部提拔任用等时间节点,运用“湖南工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介,播放廉政宣传片、发送廉政短信、下发提醒函,经常性地敲响警钟,禁令常提,党员干部尊纪、守纪、挺纪意识不断增强。三是严格落实执纪问责。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三章”,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围绕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隐身变异,紧盯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提前释放加大执纪监督问责信号,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人员值班出勤等情况作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端午节前,派出3个工作组对厅机关和19个厅直属单位全面明察暗访。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曝光,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发函整改。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82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通报典型问题1起,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4人,形成有力震慑。今年1-11月,全厅共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2人,给予批评教育25人次,切实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不越线。
我厅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2018年我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18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03件(主办67件、会办36件。其中,人大重点建议1件、人大教科文卫委重点建议1件、我厅选取的重点建议2件),省政协提案115件(主办67件、分办5件、会办41件、来信2件。其中,重点提案6件)。今年我厅承办的建议提案数量同比增加58%,其中政协提案主办件数量在省直单位中位列第三。截至目前,我厅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按要求全部办结,实现沟通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我厅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十六)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
2018年,我厅积极开展财务决算复核检查、厅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厅属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与财务管理工作检查、全省无线电频占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等多项审计、财务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地了解所属单位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促进各单位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十七)加强财政监督。
2018年,我厅严格执行相关财政规定,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建章立制,切实保障财务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制定并印发《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暂行)》。二是精心组织,不断提高预决算管理工作水平。按时、优质地完成了各项预决算任务,得到省财政厅的好评。三是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财务审计检查力度。结合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工作,聘请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开展了审计检查,配合机关纪委对19家厅属单位进行了端午节前明察暗访,促进各单位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经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我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获得省直单位第一名。全省无线电频占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顺利通过了中国信通院组织的现场评价并获得肯定。
(十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厅党组书记、厅长曹慧泉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制定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省经信委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我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每年3月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及时公布工业运行及稳增长、制造强省建设、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等信息,2018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146条。在厅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项资金全程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公开厅机关及相关厅属单位2018年度财政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报告、有关涉及厅管专项资金信息。对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制造强省建设、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以及2018年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析解读。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9月,厅党组书记、厅长曹慧泉在做客红网嘉宾访谈时就《中小企业促进法》接受主流媒体采访。10月30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曹慧泉,总工程师黄学工出席湖南省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工业改革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和“厅长信箱”,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对36件“厅长信箱”来信和94件“在线咨询”及时予以回复。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对1件不属于我厅公开的政务公开申请按程序告知了申请人。对67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实行全文公开。
我厅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一是推进集约化管理。配合省发展研究中心做好网站整体安全防护和日常监测工作,全年网站未被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二是抓好内容保障。截止2018年12月,网站共发布经信要闻393条,热点聚焦208条,地方工作393条,工作动态178条,通知公告246条。同时,积极向上及时报送我厅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动态信息,今年向工信部网站报送信息采纳发布80余条。三是维护网站安全。在厅信息中心机房建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了外网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上网行为审计系统、网络存储系统、网页防篡改系统、数据备份恢复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等,建立了一套功能相对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并在厅网站集中公开。共公开行政权力事项45项和公共服务类项目16项,填报发布率100%,准确率100%,做到了“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组织对全厅权力清单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梳理,截止2018年11月,共梳理的权力清单项目74项,并将有关梳理情况报省编办。按照《湖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工作。共完成共享信息资源目录编制75条,完成信息采集58条,完成编制任务100%。完成了内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申报,共申报9个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内部系统整合工作,成立专门的项目工作组,建立工信云大数据云平台,将所有厅内信息系统整合到云平台中,目前系统整合工作正有序推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九)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2018年,我厅继续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力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牢牢抓住治安预防控制这个基础,确保安全稳定和谐。始终坚持按制度管理、按标准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的联动合力。厅党组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工信厅平安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厅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先后制定了《湖南省工信厅机关保密管理规定》、《湖南省工信厅机关大院房屋出租、出售暂行管理规定》、《湖南省工信厅机关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及机关门卫、停车秩序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方面加大投入,机关院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并将公共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属地公安机关,同时推送至省级共享平台和省综治中心。每年投入近十万元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时维护和更新消防设备。全年所管辖10个办公区域(总面积12.18万平方米,辖区总人口8600余人)未发生一起交通、火灾等事故,无打架斗殴、盗抢等案件,无人员非正常上访。
二是牢牢抓住纠纷排查调处这个关键。厅党组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中心工作和重点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一方面,推进机构改革平安落地。我厅改革涉及在职干部344名,离退休人员795名,直属院校10所,科研院所11所,未完成改制企业17家。为了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我厅成立了“保增长促发展领导小组”和“保稳定促改革领导小组”,多措并举,统筹安排,确保了改革发展稳定“三不误”,实现了“在职干部人心稳定且各得其所,老干部有人服务管理且原有待遇不减,直属单位归属明确且稳步发展”的改革目标,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推进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了信访维稳信息员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信息渠道,杜绝越级上访。坚持工作报告制度、重大节假日值班制度和维稳“零”报告制度。成立了厅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制定了《湖南省工信厅信访工作制度》《湖南省工信厅领导班子公开接访工作制度》《湖南省工信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省工信厅机关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工信厅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同时,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实现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做到厅领导挂帅、信访领导小组和综治领导小组协调,厅机关相关部门参与,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正式实施省工信厅领导班子公开接访,安排固定公开接访场所,厅领导在工作日轮流值班接访,公开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和分工,及时掌握和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置和化解可能引发重大治安和群体性事件。
三是牢牢抓住安全责任落实这个核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我厅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在年度考评中,将平安单位创建纳入处室和个人的业绩评定范围,实现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首先是明确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厅主要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处室成员分别签订平安单位创建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同时还要求将履行综治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其次是开展教育。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着力提高全厅干部职工将法律知识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第三是发挥合力。设立综治专员与属地社区综治办、派出所对接联络,与社区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互联,与派出所建立快速出警通道,快速响应出警要求。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还加强与区、街道、派出所、社区等单位的工作联系,立足工作职能积极参与支持驻地平安建设。
2018年,我厅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社会矛盾纠纷,无重大“民转刑”案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十)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我厅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厅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原则、责任人及责任处室(单位),规范了行政应诉工作的程序,强调了厅长或分管厅领导的出庭应诉职责。2018年1月18日,原告刘某民向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我委行政不作为一案在天心区法院开庭,委总工程师黄学工同志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出庭应诉。2018年3月1日,法庭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018年我厅没有办理过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出现被省人民政府责令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形,也没有出现被省人民政府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形。
(二十一)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我厅切实贯彻《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家信访局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了“四大攻坚”行动,扎实打好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化解攻坚战。年初,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攻坚活动”。为提高本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快速反应能力,我厅与省信访局反复协调,实现了7个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与全省网上信访系统的互联互通;为提高工作人员应急管理水平,联合省信访局举办了全系统信访维稳专题培训班;为规范工作流程,2018年4月修改并公布了《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经信行业事务2018〔131〕号);5月份在委机关及6个行业中心开展了“信访法治宣传月”专题活动,重点宣传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等信访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成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
2018年,我厅共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2起,办结1起;在网上网下处理来信来访事件152起,其中来信件112起,比去年同期翻了近两番;来访件40起(网上转办件3起)共涉及约15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我厅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安排部署,制定《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一关键环节,加强法治培训,落实学法制度。我厅认真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精心组织法治教育培训。3月底,向全厅干部职工发放了最新修正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1月5日—9日,在厦门大学法学院举办了“2018年全省经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班”,共计88人参加了培训。在为期五天的培训中,来自厦门大学的教授、专家分别就行政执法规范化的理论与实践、法治思维与执法风险防范、宪法修正案解读、行政复议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等内容进行了讲授。12月6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曹慧泉同志向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作了《新时代 新宪法》的专题讲课。
(二十三)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厅注重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通过具体生动的法治实践,促进全厅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2018年2月,我厅专门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湘经信法规[2018]19号),明确了2018年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并制定了每季度学法计划,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和委属单位。
5月28日,我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经信能源〔2018〕210 号)。要求各市州把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作为工作重点的要求,在全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9月8日,我厅无线电管理处与长沙市经信委在长沙烈士公园联合举办了“有限频谱、无限精彩”的宣传月活动。在宣传现场,工作人员向公众发放依法设台、法律法规、无线电执法、辐射科普等方面的宣传手册,为老百姓提供无线电知识答疑;展示了近年来我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在工作中查获的无线电作弊设备、“黑广播”“伪基站”设备以及使用的移动监测车、手持式监测接收机等高精尖设备。活动还通过横幅、海报、展板等方式,介绍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无线电知识。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无线》、门户网站《湖南无线电管理》等形式宣传无线电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活动累计发放各式宣传册5000余份,文化衫、晴雨伞、水杯等宣传品4000余份,直接受众逾万人。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二十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厅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厅领导具体抓,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建设规范和谐高效廉洁机关、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工作全局中,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和信息化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2018年2月11日,我厅制定下发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九个方面共计34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内容。4月3日,曹慧泉厅长亲自主持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委务会,听取法规处关于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全年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会后,专门印发了委务会纪要(2018年第3次),明确将开展省经信委《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并建立委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通报机制。4月12日,调整了普法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曹慧泉同志亲任组长。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促使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切实担起主体责任。
(二十五)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实时把握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度,及时指导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厅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工信部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通过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十六)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2018年底,我厅通过集中督查和实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经信委贯彻落实《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情况进行督查。2018年5月、11月结合依法行政工作调研以及在全系统开展的创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现场考评工作,开展了对经信系统各基层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项督查。6月11日,对厅机关有关处室及各市州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厅机关有关处室及各市州均对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7月6日,对厅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及时总结各单位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实时指出各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改进的方向。
九、特色工作
(二十七)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示范单位复查工作。
2018年,我厅继续将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及示范单位复查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执法、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重点抓好动态管理,严格退出机制。对已命名的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年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摘牌”,不搞“终身制”。 3月9日,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及示范单位复查的通知》(湘经信法规[2018]81号),明确了11个方面55项考评标准。3月15日,在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各市州进行了充分发动、申报。5月上旬,对所有申报参与2018年度创建活动的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现场调研。5月7日,公布了湘乡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等2家创建单位名单。为总结和交流创建活动开展7年来的经验,7月10日,召开全省经信系统创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11月1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及示范单位复查考核评议的通知》。11月底,对湘乡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等2家创建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对复查单位进行书面考评。经考评、公示,授予湘乡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等2家创建单位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同时保留浏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33家行政执法机构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各创建及复查单位按照创建活动部署,对照《评议细则》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
2018年,虽然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但还是面临不少困难。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工信领域法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问题将长期存在,集中表现为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亟待健全,立法进程缓慢,协调难度较大;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亟待完善,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体制不顺。
2019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着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逐步解决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动我厅法治政府建设事业更上一层楼,为全面推动制造强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