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5、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9、工资福利
10、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11、个人家庭
12、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13、商品服务
14、三公
15、政府性基金
16、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17、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0、专项清单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 。
2、负责本市电磁环境的监测,处理无线电干扰投诉,查找无线电干扰源 。
3、负责全市各类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查找和打击“伪基站”和“黑广播”;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
4、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5、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6、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无线电监测站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内设股室2个,分别为办公室、技术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无线电监测站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湘潭市无线电监测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59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9.59万元,其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9.5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9.59万元,其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9.59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79.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万元,预算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