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湘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湘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负有行政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制定本市实施办法;协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企业和市区报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违法使用袋装水泥、违法使用袋装水泥、违法现场搅拌砂浆、违法将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的散装水泥重新包装销售等行为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是否符合散装水泥发展规划提出意见负责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专业培训、考核统计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办市政府和经信委员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办公室内设书记室、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室、行政执法室、推广应用室6个机构。
主任职责: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制定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行政执法、协调、督促、指导县市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制度体系并考核实施,对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投资、预决算、专项补助项目、政府采购、资产处置及公文签发等进行决策和管理;负责行业信息交流、考核评比、协调服务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副主任职责:负责起草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宣传教育、信息交流、业务指导、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督促检查和行政处罚具体业务;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项目的初审和预拌砂浆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具体指导各县市开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业务工作;承担本办有关文件起草、资料收集、信息报送和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
综合科职责: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作、后勤服务管理及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行业统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广应用室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品件专项资金投入项目计划的审核、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现场勘验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室:负责市城市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有关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负责指导县(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执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书记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和指示。坚持“三会一课”的制度,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纪律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责任落实。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本办公室内设书记室、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室、行政执法室、推广应用室6个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公开为本单位报表,无下属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支共计197.0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54万元,减少2.73%,与上年度收支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收入16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94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全年支出19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0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54万元,减少2.73%,与上年度收支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33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增加18.21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年底提前办理了各项费用的结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33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6.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6.3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7.91%。其中: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53.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6.3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7.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年底提前办理了各业务项目的费用结算,所以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3.91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42.7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30.5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2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接待批次,陪同人数,减少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0.14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今年比去年的接待次数稍有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下半年进行公车改革以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所以费用没有用完。与上年相比减少2.57万元,减少66.97%,主要原因是单位下半年进行公车改革以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所以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万元,占53.3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占4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批次28个、来宾171人次,主要是正常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主要是汽油费和维修费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基金。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83万元,增加34.35%。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提前办理了各业务项目的费用结算,所以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