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湘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
年度预算金额 |
153.49万元 |
主管部门 |
湘潭市工业信息化局 |
单位基本职能 |
湘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负有行政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制定本市实施办法;协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企业和市区报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违法使用袋装水泥、违法使用袋装水泥、违法现场搅拌砂浆、违法将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的散装水泥重新包装销售等行为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是否符合散装水泥发展规划提出意见负责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专业培训、考核统计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办市政府和市经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评价结果 |
98分(100分总分)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本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人员编制数为8名,在岗人数5名,退休11人。内设书记室、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室、行政执法室、推广应用室6个科室。 预算执行情况 1、我单位今年支出全部在年度预算资金中按计划安排,除了政策性因素影响产生的财政统一增补预算外,没有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 2、今年我单位基本支出的年度预算为153.49万元,无政府性专项基金预算支出,全年累计支出数预计为153.4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为100%。 3、今年我单位实际累计支出196.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8.82万元,资本性支出5.09万元,本年我单位基本支出无超支。 4、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8.9万,本年支出数为,2.7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0%。经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 预算管理情况 1、我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无政府性专项基金支出。 3、今年我单位严格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在主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同时报送市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4、我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5.09万元。 5、我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
2019年来,湘潭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墙散中心)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协调服务企业,努力培育、拓展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新的增长点,恪尽职守,稳中求进,圆满完成年度墙材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各项目标任务。 (一)扎实推进“禁粘”、“禁现”工作 紧紧围绕纵深推进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开展“禁粘”“禁现”政策法规宣传。2019年在《中国建材报》、《中国墙改与节能》、《湘潭日报》,全国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网站、湖南红网、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湘潭墙改网页、湘潭散装水泥网页等媒体平台推送讯息50余条,在国家宪法日和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向市民和建设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1000多份,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禁粘”“禁现”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禁粘”、“禁现”工作氛围。 (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是墙体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国家统一口径计算,2019年全市共生产新型墙体材料14.95亿块标砖,利用工业废渣173.42万吨,节约土地资源2279.71亩,节约标煤9.2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0.0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101吨。2019年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590万吨,节约优质造纸木材19万立方米,节约标煤4.6万吨,节约电力4100万千瓦时,节水708万立方米,减少粉尘排放5.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160吨,利用工业废渣196万吨,节约包装费用2亿元,创综合经济效益2.65亿元。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持续深入发展,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环保整治、安全生产成绩突出 按照《湘潭市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潭环委[2019]4号)要求,市墙散中心认真落实烧制砖瓦行业综合整治、散装水泥违法生产加工点查处、沥青搅拌站综合整治等工作。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职人员,主要领导挂帅,以高度的政治站位,严谨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整治工作。 (四)加强企业服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深入企业调研,掌握行业特点,了解企业困难、诉求,增强服务意识。2019年5月、9月两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企业调研,全年共选派10余人次参加法制政府建设、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管理、绿色建材标识认定、加气混凝土生产应用技术等学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二是组织企业开展技术、管理学习培训。5月、6月、9月分别组织墙材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知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5月组织预拌砂浆企业10余人参加实验室检验人员培训班,6月和10月组织散装水泥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中国散协在广州和济南举办的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技术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积极主动服务企业。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困难、诉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及时将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等通过走访、会议、微信、QQ等形式传送给企业,并做好解读工作。让企业能及时学习政策、掌握政策、遵守政策。 3.履好指导服务职能。一是按照《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指导企业申报,把好初审关,及时协调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2019年17家企业获得《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二是加强对认定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协助省办对我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年度质量抽查工作。采取多种手段持续质量监管,我市墙材产品质量稳步提高。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被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墙体屋面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予“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三是按月对墙材、水泥、预拌砂浆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省办、市工信局报送统计年度报表,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4.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不断提高,房子不再只是遮风挡雨,必须具备使用功能及更高质量,这就要求建材产品具备更高品质。为此,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同时组织企业走出去,学习外地企业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先进产品,提升我市建材产品档次。2019年5月,牵头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赴湖北武汉参观学习,了解到高性能加气混泥土砌块(板材)是一款具备轻质、高强、防火、节能、保温等功能的绿色环保建材产品,克服了目前市场墙材主导产品烧制砖和普通加气混凝土砌块存在的缺点,在湖北、上海、安徽等省市得到大力推广应用,反映良好。回潭后,以调研体会的形式向省市领导报告,得到积极回应和认可。2019年6月,由省工信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以及专家教授进行实地调研论证。从实验室、生产车间,到工程项目应用现场,进行全面的深入了解,证实了高性能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是一款适应市场、满足建筑功能需要的优质新型墙材产品,具有推广价值。墙散中心积极配合省墙办、湖南大学等有关单位,起草制定湖南地方标准,以突破该产品没有国家标准,阻碍在本省推广应用的瓶颈限制,预计2019年年底能够完稿,争取在2020年发布,为高质量产品在我省得到推广应用创造条件。目前,湖南长乐建材有限公司和湖南飞山奇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湘潭、株洲投资2亿元建设高性能加气生产线,预计在2020年投产,届时,我省墙材行业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强化党的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养。 2019年,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墙散中心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工信局党委决策部署,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实现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目标。 |
存在的问题 |
一是推动散装水泥发展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是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在供给侧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在使用环节的推广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专项资金政策取消后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的难度加大,缺乏有力的工作手段,一段时期以来,专项资金政策作为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重要抓手,起到了政策导向的作用,取消后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不少,这有待今后工作中探索; 四是面临机构改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单位,在职能调整、人员安排等方面均会出现新的变化,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并进一步推动散装水泥事业发展是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新课题。 |
改进措施 |
1、重点抓好“禁现”工作。在继续做好产业培育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经信发〔2018〕44号),协调住建、环保、发改、城管、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在预拌砂浆生产、流通、存储、使用诸环节的监管和服务,提高工程预拌砂浆使用率。 2、重点抓好企业服务工作。及时做好新政传送和解答,鼓励引导企业推进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加快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协助省办做好预拌砂浆企业实验室认定、新墙材产品认定以及绿色建材标识认定工作。 3.重点抓好宣传工作。继续做好墙材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与广播电视、电子媒体、报刊杂志的协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4.重点抓好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抓好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培养一支有理想、有信念、敢担当、能担当的干部队伍。 |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无其他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