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工作水平,完善规范协调和便捷高效的机制,提高办事的透明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适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单位。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内设机构、机构简介、领导信息等。
2.人事信息:人事政策、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等。
3.政策文件及解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文件、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等。
4.规划计划: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5.财政信息:预算决算、招标采购、重大项目及相关政策。
6.工作动态:图片新闻、通知公告、动态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形式
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网址为http://gxj.xiangtan.gov.cn/,下同);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其他新闻媒体。
(二)公开的时限要求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应长期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实施流程
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牵头组织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单位依据本制度规定,协助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在制订、实施、变更政务公开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拟定公开形式、途径,并提交局办公室审核,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重大或敏感类信息,应工信局办公会议讨论后公开。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对存在以下问题的由局办公室会同监察室等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应当依法公示未公示的;
2.公示内容不规范、不准确的;
3.提供虚假政务公开信息的;
4.对不主动整改信息公示问题的。